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部、处(室):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大力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入挖掘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红色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陕司通〔2024〕118号)精神,面向全校开展红色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培育法治信仰、增强法治观念为目标,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不断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的新期待新需求,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贡献法治力量。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八五”普法规划,深度挖掘利用丰富的红色法治文化资源,从红色法治文化中寻找文化自信根脉,讲好陕西故事,打造陕西红色法治文化品牌,提升红色法治文化影响力,推动法治陕西建设任务落地落实,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三、活动主题
庚续红色法治基因,推进法治陕西建设
四、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6日止。
五、征集对象及形式
(一)征集对象
全体师生教职工
(二)作品形式
1. 法治歌舞类。如:民歌、秧歌、黄河大鼓、腰鼓、舞等。
2. 法治曲艺类。如:戏曲、相声、小品、快板等。
3. 法治视频类。如:动画、微视频、微电影等。
4. 法治书画类。如:书法、绘画等
六、征集方式
参评作品以视频形式报送,学校广泛征集并择优选送参评作品,全校上报参评作品总数不超过2件。
每件作品应由一家单位作为申报主体,共同创作须经合作方书面同意,有完整知识产权,未参加过国家级奖项评选,并同意在主办方平台用于公益普法宣传。
七、评选规则及奖项设置
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组织专家对学校选送的作品进行初评,优秀作品在“陕西司法”微信公众号和“法治陕西网”集中展播,并进行专题汇报展示。作品按类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重视红色法治文化的挖掘、传承、利用,加强对征集评选活动的组织,积极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做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做好征集评选宣传动员工作,围绕征集评选要求踊跃报送作品,创作高质量、有价值的作品和成果。
(三)按时推荐报送。各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数量限1件。推荐单位要审核把关,按时间要求将参选作品报名表及视频发至指定邮箱。
工作联系人:张洋子 电话:029-82202130
邮箱:whjs@xauat.edu.cn
附件:关于开展全省红色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陕司通【2024】118号.pdf
党委宣传部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