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协议签字仪式在我校工科楼三楼会议室举行。陕西省副省长庄长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分别代表陕西省、住建部签署共建协议并讲话。签字仪式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书记李仲为主持。
陕西省委高教工委书记李仲为主持共建协议签字仪式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精神,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发挥我校优势,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更好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陕西省和住建部决定共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陕西省副省长庄长兴讲话
庄长兴在讲话中强调,陕西是高教大省。如何将高等教育优势转化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一直是陕西省在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重点关注方向。近年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综合办学实力大大增强,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了一系列的标志性成果和良好的社会效益,保持土建学科全国第一方阵的优势地位,为陕西经济社会乃至西部地区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希望学校以省部共建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办学特色,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汇聚人才队伍,强化科学研究,拓展服务领域,注重文化传承和创新,不断加快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建设步伐,坚定不移地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主动适应国家和陕西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三个陕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讲话
易军表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与住建部有着特殊的历史渊源。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关键时期。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技术和人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有着雄厚的建设类学科专业基础和人才培养优势,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多次获得国际竞赛大奖。住建部将认真履行协议内容,加大对学校的支持力度,积极鼓励学校与住建部机关、直属单位开展全方位合作,承担历史文化建筑保护、绿色生态建筑、工程防灾减灾、水环境保护与水资源利用、新型建筑材料研发、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等科研项目,合作开展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以及建设人才培养提供大力支持。
校长苏三庆汇报学校情况
校长苏三庆在仪式上汇报了学校情况,对住建部、陕西省长期以来对学校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陕西省政府和住建部共建学校,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了新的难得的机遇,也必将进一步推进我校的发展。面对“十三五”和学校未来的发展,学校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发挥学科特色优势,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协议,陕西省将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作为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在重大科研项目评审、人才引进和学位点、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教师队伍编制等政策、经费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指导学校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住建部将在完善学校战略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规划,推进学校与住建系统和住建行业的深度联系与融合,支持学校发挥特色优势特别是在绿色生态建筑、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水资源再生利用、建筑新材料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成果推广等给予指导与扶持,强化学校作为我国西部城乡建设的高水平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核心地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吴慧娟、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杨冠军、陕西省教育厅常务副厅长梁宝林等共同见证签署仪式。住建部、陕西省有关厅局的负责同志,以及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学校职能处(室)、院(系)负责同志和师生代表参加签署仪式。
签字仪式前,庄长兴、易军等在我校党委书记高明章、校长苏三庆的陪同下参观了校史馆并考察了建筑广场、结构实验室。
我校是1956年在全国第三次高校院系调整时,由原东北工学院、西北工学院、青岛工学院和苏南工业专科学校的土木、建筑、环境类系(科)整建制合并而成,时名“西安建筑工程学院”,隶属国家建筑工程部。并校不久,由于国家建设急需,钢铁项目大量上马,应冶金工业部请示,国务院批准学校划归冶金工业部管理;1959年和1963年,先后易名为“西安冶金学院”、“西安冶金建筑学院”,1994年更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1998年,随着国务院机构调整,一批部委相继撤并,学校实行“中省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划归陕西省管理。经过并校近60年的建设发展,学校办学实力不断增强,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土木建筑、环境市政、材料冶金及相关学科为特色,以工程技术学科为主体,文、理、经、管、艺、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